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院党委决定在全院开展2021年度先进党支部(党总支)、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党总支)在全院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和师生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正式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全院从事党建工作队伍中产生。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党总支)的条件
出色完成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突出“五好”要求。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觉融入学院工作大局,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近2年来党员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学院党建工作中成效突出;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党建活动阵地作用明显;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二)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
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一是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的行家里手。二是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四是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五是带头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
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含2年),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考评组织
学院成立考评工作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魏卉
成员:郁晓鹏、张玉胜、韩成文、李冰、黄治林、汪志周、张妍、王家和、周春林、陈诚、杨梅、董丽娜、陈悦、潘强、程阳阳
考评工作由院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
四、考评程序
(一)党支部(党总支)考评
将2021年度部门党建部分考核结果和民主测评情况,作为确定先进党支部(党总支)的依据,其中,部门党建部分考核结果占80%,民主测评占20%。考评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拟定先进党总支1个、先进直属党支部2个;根据各党总支推荐情况,结合师生党支部党建部分考核结果,拟定先进师生党支部2个,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1.各党支部(党总支)推荐。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充分参考2021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优秀共产党员约为2021年度全体正式党员的25%(支部党员5名及以下推荐1名,支部党员6-10名推荐2名,支部党员11-15名推荐3名,支部党员16名及以上推荐4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2.确定先进。考评工作小组对各党支部(党总支)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进行初审,报院党委会审核。
(三)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
1.优秀党支部(党总支)书记评选。将2021年度部门党建部分考核结果和述职评议情况,作为确定优秀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的依据,其中,部门党建部分考核结果占80%,述职评议占20%。考评工作小组提出初步意见,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确定优秀党支部(党总支)书记3名。根据各党总支推荐情况,结合师生党支部党建部分考核结果,拟定优秀师生党支部书记2名,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2.其他优秀党务工作者。每个党支部推荐1名(除书记以外具体从事党建工作人员),各党支部应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推荐评选工作,充分听取党支部全体党员意见。将民主测评情况作为确定其他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依据。考评小组根据民主测评评分拟定其他优秀党务工作者5名,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党支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和报送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二)好中选优
在评选过程中,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务求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三)广泛宣传
“七一”前后,学院将对评选出的先进党支部(党总支)、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照要求将推荐的先进师生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其他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送交院组织人事处,推荐时需附支部、个人先进事迹材料。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支部(党总支)
| 正式党员人数
(2021年度)
|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数
| 备注
|
1
| 办公室党支部
| 20
| 4
|
|
2
| 组织人事处党支部
| 8
| 2
|
|
3
| 纪委办公室党支部
| 4
| 1
|
|
4
| 教务处党支部
| 16
| 4
|
|
5
| 学生处党支部
| 10
| 2
|
|
6
| 总务处党支部
| 25
| 4
|
|
7
| 图书馆党支部
| 11
| 3
|
|
8
| 审计系教师党支部
| 9
| 2
|
|
9
| 审计系学生党支部
| 14
| 3
|
|
10
| 会计系教师党支部
| 11
| 3
|
|
11
| 会计系学生党支部
| 7
| 2
|
|
12
| 工程管理系教师党支部
| 14
| 3
|
|
13
| 工程管理系学生党支部
| 18
| 4
|
|
14
| 商学系教师党支部
| 15
| 3
|
|
15
| 商学系学生党支部
| 9
| 2
|
|
16
| 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
| 14
| 3
|
|
17
| 综合教育学院教师党支部
| 11
| 3
|
|
18
| 综合教育学院学生党支部
| 5
| 1
|
|
合计
| 221
| 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