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172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21〕9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和《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21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方案》(皖审院〔2021〕69号)等文件精神,我院于2021年12月10日至12日召开了评审会,并按规定对通过评审人员进行了公示,公示无异议。
王佳、张马超2名同志具备副教授任职资格,苏雯、李婷婷、徐祈丰、潘强等4名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叶爽、白心虹、朱先梅、朱静、刘修建、闫青、李玲琳、杨静、汪敏、张驰、张泽旭、张思思、张彧玥、张歆如、陈悦、罗佳鑫、罗艳、金升、洪维维、钱瑶、徐丹、徐书隽、黄静等23名同志具备助教任职资格。
上述人员任职资格从职称评审会议通过之日即2021年12月12日起算。
附件:2021年度安徽审计职业学院高等学校教师系列高级职称自主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xlsx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