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法规制度

学院文件
位置: 本站首页 > 法规制度 > 学院文件 > 正文

关于印发《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办法》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0-09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办法》已经院党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 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10月9日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办法

为积极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考评办法。

一、考评对象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不含离退休人员党支部)。

二、考评内容和标准

考评主要围绕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党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党的基础工作建设情况等内容,具体量化考核标准见附件《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党总支)年度考评细则》。

三、考评时间

每年6月。

四 、考评组织

学院成立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小组,分管党建工作的院领导任组长,组织人事处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处、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的负责人和相关党支部(党总支)书记组成,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

五、考评程序

由考评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分以下步骤。

(一)各党支部(党总支)自评。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照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逐项逐条地进行自测自评,并附党支部(党总支)自我考核报告,送交组织人事处。

(二)考核小组审查。考核小组对各党支部(党总支)上报的自测自评结果和自我考核报告进行审核。

(三)民主测评。组织开展对党支部(党总支)进行民主测评。

(四)综合评分。考评采取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具体计分方式为:综合考评成绩=审核成绩×90%+民主测评成绩×10%。

(五)确定先进。根据各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得分情况,考评小组拟定先进党支部4个(2个党总支所属支部各1个、直属党支部2个,含报省审计厅机关党委2个),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时,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党员(具体评选办法另行制定),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含报省审计厅机关党委2名),优秀党员约为全体正式党员的25%(支部党员5人及以下推荐1人,支部党员6-10人推荐2人,支部党员11-15人推荐3人,支部党员16人及以上推荐4人)。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对综合考核确定为先进的党支部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问题突出的党支部(党总支),根据院党委的要求进行整顿或组织调整。

附件: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党总支)年度考评细则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版权所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皖ICP备06014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