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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饰装修设计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时间:2024-04-11   点击数: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现对“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饰装修设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饰装修设计项目

2.项目地点: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509号)

3.项目概况:对学院教研综合楼2个报告厅、1个会议室进行装饰装修设计,具体详见附件。

4.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5万元

5.项目类别:服务类

6.标段(包别)划分:不分包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15天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投标人资格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3.供应商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

③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④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4.截至提交本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官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其投标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三、报名

1. 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11日至2024年4161200前(北京时间,下同)通过574521282@qq.com邮箱行初次报名初次报名后,学院通过邮箱回复采购文件

2.投标人通过574521282@qq.com邮箱进行投标报名,邮件主题为“****单位报名投标参加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邮件正文写明:“****单位报名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单位按时提交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方兴校区教研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学生报告厅和会议室装修设计项目投标文件,参加会议,并将参与开标当日的公司名称、投标代表的姓名、联系方式、车牌号(如自驾)、企业资质材料的扫描件或影印件随附件发送574521282@qq.com邮箱为本项目联系指定邮箱,如未能按时通过提供上述信息造成无法入校参加开标会议,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学院在2024年4月16日15:00统一组织参与者现场实地勘测。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特别提醒:投标人如果不参加开标会议,应当于2024年42315:00前通过指定邮箱告知招标人。如果未按照规定时间提前通知招标人,将视为不诚信行为,列入安徽审计职业学院采购黑名单,限制该不诚信投标人参加安徽审计职业学院采购项目。

2.投标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业绩证明文件、报价表、授权委托书,以上文件均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424日上午9:30,地点为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图书馆五楼会议室。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509号图书馆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551-63617016

六、监督

投标人发现本次采购活动事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各采购环节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图书馆306室)举报。举报电话:63617062,举报邮箱:asjjjcs@163.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投标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事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各招投标环节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图书馆306室)举报。

举报电话:0551-63617062 举报邮箱:asjjjcs@163.com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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