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庆祝建党96周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办法》及年度考评细则,院党委决定在“七一”前夕,开展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先进党支部在全院党总支(以党总支参评,入选后党总支确定所属先进党支部)、直属党支部中产生;优秀共产党员在全院正式党员中产生;优秀党务工作者在从事党务工作的院党委委员和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中产生。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评选条件
考评主要围绕思想建设(含党员教育、思想工作和宣传工作等)、组织建设(含领导班子建设、党员发展、组织生活、民主生活、群团工作、党费及日常管理等)、作风建设(含精神文明建设和效能建设等)、制度建设(含学习制度、民主制度和党员管理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含廉政教育、廉政制度执行和监督检查等),基准分100分。同时,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和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开展情况纳入考评,作为附加项。
1.先进党支部的条件。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层党组织基本任务,突出“五好”要求。领导班子好,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自觉融入学院工作大局,团结协作,勤政廉洁,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队伍好,能够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能够较好地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近两年来支部党员无违纪违法发生;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在学院党建工作中成效突出;工作机制好,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党建活动阵地作用明显;群众反映好,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
2.优秀共产党员的条件。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不断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和管理服务工作中能立足本职岗位,认真履职、埋头苦干、甘于奉献、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受到广大师生的赞誉。
3.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条件。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事党务工作2年以上(含2年),热爱党务工作,熟悉党的建设理论和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创造性地开展支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三、考评时限
2016年6月1日~2017年5月31日。
四、考评组织
学院成立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胡孝东
副组长:王向东
成 员:汪志周、吕铭、王泽仁、张妍、魏卉、李冰
考评工作由组织人事处牵头负责。
五、考评程序
由考评小组组织进行,具体分以下步骤。
(一)各党支部(党总支)自评。由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照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逐项逐条地进行自测自评,并附党支部(党总支)自我考核报告,送交组织人事处。
(二)考核小组审查。考核小组对各党支部(党总支)上报的自测自评结果和自我考核报告进行审核。
(三)民主测评。各党支部(党总支)述职采取书面述职与会议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书面述职材料于6月14日前送交组织人事处,统一挂学院内网;会议述职将与相关会议结合进行,由各党支部(党总支)书记代表党支部(党总支)作出。
(四)综合评分。考评采取量化考核和民主测评方式进行,具体计分方式为:综合考评成绩=审核成绩×90%+民主测评成绩×10%。
(五)确定先进。根据各党支部(党总支)考评得分情况,考评小组拟定先进党支部4个(2个党总支所属支部各1个、直属党支部2个,含报省审计厅机关党委2个),提交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时,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其中优秀党务工作者4名(含报省审计厅机关党委2名);优秀共产党员约为全体正式党员的25%(支部党员5名及以下推荐1名,支部党员6-10名推荐2名,支部党员11-15名推荐3名,支部党员16名及以上推荐4名),报省审计厅机关党委15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六、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各党支部(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坚持标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认真做好表彰对象的推荐、审查和报送工作,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和被推荐对象的代表性、先进性。
2.好中选优。在评选过程中,各党支部(党总支)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考察,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论,务求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
3.广泛宣传。结合评选表彰活动,广泛宣传身边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感召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各党支部(党总支)按照要求将党支部(党总支)自评情况和推荐的优秀共产党员名单报送院组织人事处,报送优秀共产党员时附个人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20日。
附件: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6月12日
附件
优秀共产党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党支部(党总支)
| 正式党员人数
| 学院表彰优秀
共产党员
| 省审计厅表彰优秀
共产党员
|
1
| 办公室党支部
| 12
| 3
| 1
|
2
| 组织人事处党支部
| 10
| 2
| 1
|
3
| 教务处党支部
| 11
| 3
| 1
|
4
| 学生处党支部
| 8
| 2
| 1
|
5
| 总务处党支部
| 11
| 3
| 1
|
6
| 图书馆党支部
| 8
| 2
| 1
|
7
| 审计系党总支
| 16
| 4
| 2
|
8
| 会计系党总支
| 15
| 3
| 2
|
9
| 工程管理系党总支
| 14
| 3
| 2
|
10
| 商学系党总支
| 18
| 4
| 2
|
11
| 基础部党支部
| 15
| 3
| 1
|
合计
| 138
| 32
| 15
|
注:“省审计厅表彰优秀共产党员”须从“学院表彰优秀共产党员”中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