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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培养

关于开展2016年“师德高尚奖”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6-12-07   点击数: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为弘扬高尚师德,根据《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加强师德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16年“师德高尚奖”评选方案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本次共设“师德高尚奖”16名,其中:教学机构10名,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4名,专职辅导员2名。

二、评选对象

在学院工作满2年以上(含2年)的全体在编在岗人员以及非在编的专职辅导员。

三、评选条件

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成绩突出、事迹感人,且享有较高的社会声誉,具有一定的影响力,群众公认。

四、评选方法和程序

1.部门推荐。4系各推荐4名教师和1名专职辅导员,基础部推荐4名教师,党政管理机构和教辅机构各推荐2名工作人员。12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及其简介和先进事迹材料(含电子版)送院组织人事处,其中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000字以内。

2.院组织人事处汇总推荐人选的简介和先进事迹材料。

3.公开推选。在全院师生员工中投票公选,每个部门1票,每个班级1票。12月25日前完成。

4.推荐人选经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公示。

五、奖励办法

学院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学院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对获奖人员的先进事迹进行宣传。

特此通知。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6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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