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19年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 (人社部令第40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9〕157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9〕4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本次评审包括教师系列初级、中级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材料的评审和上报备案工作。
坚持专业与岗位一致,在申报人申报专业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同或相近的基础上,进行对岗评审,严禁混岗评审和聘任。行政兼课教师必须按照自己从事专业和所授课程在相应的系(部)申报评审。
二、考评标准
2019年,学院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严格按《安徽省高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试行)》(皖教人〔2016〕2号)申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申报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须任现职(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且受聘)满一个任职年限,从非高校教师岗位转至高校教师岗位的人员,转岗前后须任(取得相应技术职务且受聘)满一个任职年限。
三、职数说明
依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下放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教人〔2017〕3号)精神,本着“从长计议、留有余地”的原则,学院自2018年起统筹均衡使用近5年教师系列职称职数,2019年职数拟使用数为副高3个、讲师4个。
四、申报材料要求
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登记表;
2.代表作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
3.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表;
4.高职高专院校教师(实验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
简明情况登记表;
5.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
6.安徽省高校教师教学工作年度评价成绩表;
7.申报人诚信承诺书;
8.高教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统一装订材料。
五、时间安排
时 间
| 内 容
| 责任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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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
| 公示职数情况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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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
11月7日
| 个人申报,基层审核与公示。系部工作人员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所在系部进行审核,非系部工作人员的材料报送授课所在系部审核,并公示5个工作日。系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 申报人
相关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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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
11月12日
| 学院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查。教务处负责审查申报人在人才培养、教科研项目、实习实训指导、专业实践、教学质量考核、课时等方面成果;学生处负责审查任班主任工作(含学生管理、宣传思想工作人员)、辅导员期间工作情况;组织人事处根据个人档案和对申报人提交的师德、学历、资历、“双师”、继续教育学时、年度考核等情况进行核查,结合教务处、学生处的审查意见,对照申报条件,决定是否受理申报人的材料。
| 组织人事处
教务处
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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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
11月15日
| 申报人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
| 申报人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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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
11月20日
| 申报人将申报材料装订成册提交组织人事处(注:提交截止后,不得追加材料)。
| 申报人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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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
11月27日
| 公示7日无异议后,上报院长办公会审议。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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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定
| 整理材料,将评审材料提交评审专家委员会。
| 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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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事项
1.院组织人事处会同教务处、学生处、系部等相关部门审核申报人的师德、教学、科研、业绩、成果等方面的情况,提请院专家委员会票决和院长办公会审议。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并广泛宣传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严肃性,申报教师须签订诚信承诺书,确保提交的送审材料真实可靠;各部门要严格审核、验证申报者提交的有关材料,负责保证材料的真实可靠。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全院教职工的监督。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申报材料要按照统一要求,按顺序装订,有关评审材料的复印件在评审结束后评审专家委员会不再退还,但评审专家认为有必要时,将调阅申报人的有关原始材料。
附件:高校职称评审附件表格模板.rar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9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