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徐国斌同志任团委副书记(副科级,主持工作);
胡华北同志任心理咨询室主任(副科级);
王建民同志任医务室主任(副科级)。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7月14日
上一条:关于陈发华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车毅等11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版权所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皖ICP备06014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