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根据工作需要,经院党委研究决定:
陈诚同志任基础部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其组织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17日
上一条:关于贾贤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李晓渝等1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版权所有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皖ICP备060142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