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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7-03-22   点击数:

各处室(馆、中心)、各系部: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已经院党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1日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

根据《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皖审院党〔2016〕59号)相关的规定,我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任期已满,拟对第一届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产生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新一届院学术委员会拟由17名学术委员组成,将根据《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的要求履行相应职能,现就学术委员会选举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入选范围和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学术造诣高,在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良好的学术声誉和公认的学术成果;

3.关心学院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名额分配办法

学院学术委员会拟由17人组成,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学术委员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学院教务处,在主任委员和副主任委员领导下处理学术委员会的日常事务。

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应兼顾学科代表性,各处室(馆、中心)、系部按照本部门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人员总数的50%进行推荐,各系部推荐名额最多不超过4人。候选人应先个人申请,再由各部门推荐上报。

三、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推选和选举办法

1.公布方案。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根据《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要求,拟定《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经院党委会审定后下发,并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广泛动员。

2.推荐委员候选人。采取自愿报名申请和各部门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于2017年2月22日前报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

3.确定委员候选人。院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院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入选范围和条件要求,对委员推荐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委员候选人推荐名单上报院党委会审定。

4.选举委员。召开全院中级及以上职称在编在岗教职工 大会,分别对委员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将选举结果报院党委会审定。其中: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副处级及以上)的委员人数不超过总数的1/4,第一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继续留任的人数不超过上届委员总数的1/3,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及院系主要负责人的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委员人数不少于总数的1/2(包括40岁以下的青年教师委员人数不少于总数的1/10)。

5.确定主任。主任委员由院长提名,召开学术委员会,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第二届院学术委员主任和副主任。院党委会审定第二届院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下发《关于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的通知》。

附件:1.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申请

推荐表

2.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第二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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