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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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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编制《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与培养质量跟踪评价及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7)核心数据调研》项目中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6-11-11   点击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编制《安徽审计职业学院2016届毕业生就业与培养质量跟踪评价及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17)核心数据调研》项目

2.项目编号:AHSJXY-ZB2016012

3.招标人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4.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方兴大道509#

5.公示发布日期:2016年11月11日

6.预成交中标人名称:北京新锦程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7.预成交价格: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元整

公示期:2016年11月11日至2016年11月15日

联系人:车老师、刘老师

联系方式:0551-63617017、63617105

任何单位或个人对该结果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我院监察室反映,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51-63617062,联系人:吕老师。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6年11月11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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