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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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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电梯维保及部分设备更换项目(第二次)中标公告

作者:   时间:2017-11-10   点击数:

一、项目相关情况:

1、项目名称: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电梯维保及部分设备更换项目

2、项目编号:AHSJXY-ZB2017016

3、招标(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

4、招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7年11月3日

5、开标日期:2017年11月10日

6、中标供应商名称:合肥广日电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7、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合工大电子商城3号楼523室

8、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零肆拾元(¥103040.00元)

9、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电梯维保及部分设备更换项目

10、评审委员会名单:李艳阳、张玮、陈新利

11、招标(采购)人名称: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12、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13、联系人:贾老师

14、联系方式:0551-63671503

15、公告期限: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1日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休息)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招标办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图书馆516室电话:0551-6367150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质疑人需要修改、补充质疑材料的,应当在质疑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三、违法违纪举报

投标人发现本次招标活动事项存在违法违纪情况,请在各招投标环节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有效签署的原件并加盖公章)向安徽审计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图书馆308室)举报。

举报电话:63617062 举报邮箱:asjjjcs@163.com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

2017年11月10日

地址:方兴校区(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方兴大道509号) 

    包河校区(合肥市包河区东流路9号) 

邮编:230051 电话:0551-63617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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